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年卷二7题,单选)
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年卷二7题,单选)
admin
2017-11-24
55
问题
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5年卷二7题,单选)
选项
A、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
B、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
C、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
D、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共同犯罪制度扩展的是构成要件的辐射范围,因此只与不法有关,罪责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因此,案例中的实行犯甲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行为构成和违法性,只是因为年龄不满16周岁而不承担责任,18周岁的乙故意帮助甲实施犯罪的,根据限制从属性理论,二人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共同犯罪,只是甲没有责任,乙承担提供技术支持的帮助犯的责任。帮助犯属于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
幕后人为了自己的目的,将其他的人工具化为中介行为人,自己间接地控制着事件,以此实现一个构成行为的,就是间接正犯的过程。间接正犯的成立只有三种情况:
(1)凭借强制的意志控制;
(2)凭借欺骗(中介行为人的认识错误)的意志控制;
(3)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机关(或者类似的恐怖组织、黑社会)的意志控制。案例中乙并没有强制、欺骗甲的行为,更没有利用组织力量控制甲的情形,因此不可能成立间接正犯。
片面共犯指单方面暗中帮助实行犯的人,即实行犯与帮助犯没有心理联系的情况。案例中甲、乙有意思联络,存在心理联系,因此不成立片面共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3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以上一级行政机关管辖为原则,但对于因下列哪些情形申请复议的案件,则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管辖?
某公民向行政机关提出获得驾驶执照的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他可以()。
甲以每吨1400元价格从境外进口工业用猪油,冒充食用猪油(其中部分被有机锡污染),以每吨7600元的价格批发给乙。乙明知该批猪油无合法手续又批发给丙丁等人销售,造成大量食用者中毒。甲乙的行为构成:
下列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某乙为挤垮其竞争对手甲,先后在不同场合以口头和书面形式散布某甲所经销的酱油是某甲用染色料加自来水和柠檬做出来的,致使眵年老字号某甲经营的酱油店破产。经查明,某乙所散布的上述事实纯系捏造。某乙的行为构成:
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09.2.45)
2009年10月11日晚,丁某酒后在某饮食店酗酒闹事,砸碎店里玻璃数块。后经人劝说,丁某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此时恰巧碰上某区公安局任某、赵某执勤到店里,任某对丁某又推又打,欲将丁某带回派出所处理,在扭推过程中,致丁某跌倒,头撞在水泥地上,造成颅内出血死
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司考.2012.2.77)
下列哪些情形按照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一罪处罚?
随机试题
男性,60岁,间断痰中带血4个月,加重伴胸闷、气短1个月,体重下降,伴双膝关节疼痛,胸片:右肺中野团块影,边缘呈分叶状,右侧第五前肋以下呈致密影,右侧肋膈角消失。B超示右侧胸腔少量积液。最可能的诊断是女性,40岁,10天前左下肢曾有疖肿,3天前始发热3
关于麻疹的护理,错误的是
除( )以外,下述各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下列表述中,属于M型组织特点的有()。
若在实数范围内有意义,则x的取值范围是().
大班幼儿小美每次在画自己弟弟的时候,总是不画上弟弟的手,老师发现了,对小美说:“弟弟好可爱,下一次可以画上手。”请分析小美这样画可能的原因,如果你是小美的老师你会怎么做?
以下关于上海世博会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所谓小康水平,是指在温饱的基础上,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达到丰衣足食。()
Mostpeoplethinkwomenaremoreaffectedwhenarelationshiphitsarockypatch.Accordingtoanewstudyonover1,000break-ups
下列结构体的定义语句中错误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