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有银行董事长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改造本市办公大楼专项资金300万元中的100万元现金分3次存于本人私人账户后,高额贷给他人。一年多的时间内,共套取高额利息8万多元,随后陆续将该100万元归还单位账户。本案,关于张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admin2016-08-16  40

问题 某国有银行董事长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改造本市办公大楼专项资金300万元中的100万元现金分3次存于本人私人账户后,高额贷给他人。一年多的时间内,共套取高额利息8万多元,随后陆续将该100万元归还单位账户。本案,关于张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特定款物罪
C、贪污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A

解析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本罪的基本性质是侵犯公共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一大区别在于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一般以暂时使用公款为目的,具有归还的意图;后者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具有归还的意图。挪用资金罪是《刑法》第272条规定的罪名,其主体只能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是其与挪用公款罪最大的区别。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刑法》第273条规定的罪名,其对象必须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而且其挪用的对象必须是单位,如果挪给个人使用,成立挪用公款罪,且须从重处罚。本题中,300万元的改专项资金不属于特定款物,因此不能成立挪用特定款物罪。而且,张某陆续将该所挪用的100万元归还单位账户,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因此不能成立贪污罪。从犯照主体来看,唐某是国有银行董事长。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能成立挪用资金罪。因此,对张某的行为只能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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