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丁9000元的财产损失。丁和甲、乙达成协议,甲、乙各向丁支付2000元后,丁就不再追究甲、乙的责任。在此情况下,丁如何追索?( )

admin2016-01-15  31

问题 甲、乙、丙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丁9000元的财产损失。丁和甲、乙达成协议,甲、乙各向丁支付2000元后,丁就不再追究甲、乙的责任。在此情况下,丁如何追索?(    )

选项 A、余下的5000元向甲、乙、丙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B、余下的5000元向甲、乙中的任何一人请求赔偿
C、余下的5000元向丙请求赔偿
D、丙赔偿其应付的3000元

答案D

解析 依《侵权责任法》第13、14条可知,甲、乙、丙对其侵权行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在内部则应按份承担,各自侵权责任难以确定大小的,推定为等额责任,在本题中甲、乙、丙应各自承担3000元的财产损失。但丁可以向甲、乙、丙中任意一人主张其9000元的全部财产损失的赔偿要求,被主张之债务人在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但比照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赔偿权利人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故在本题中,丁只能向丙主张3000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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