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2014年卷一第91题)

admin2018-03-30  18

问题 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2014年卷一第91题)

选项 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
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

答案B,D

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由于某一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相互冲突的现象。
法律责任的竞合的特点为:
(1)数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
(2)责任主体实施了一个行为;
(3)该行为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
(4)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如果数个法律责任可以被其中之一所吸收,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吸收了其行政责任;或者可以并存,如某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与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被同时追究,则不存在责任竞合的问题。A选项中方某的行为应负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最终行政责任被刑事责任吸收,不属于责任竞合,排除。C选项中林某同时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两种责任并存,也不存在责任竞合问题,排除。
因王某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产生的是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王某可以择其一向手机制造商请求赔偿,B选项正确。
使用假币购买手表是一个行为,应构成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属于典型的法律责任竞合,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xc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