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公民甲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向银行贷款之前,公民甲曾向公民乙借款100万元尚未偿还,并以同一套住房向公民乙进行了抵押,但是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公民乙及银行的还款期限均到,但甲无能力还款,下列说法
公民甲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向银行贷款之前,公民甲曾向公民乙借款100万元尚未偿还,并以同一套住房向公民乙进行了抵押,但是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公民乙及银行的还款期限均到,但甲无能力还款,下列说法
admin
2022-05-19
25
问题
公民甲向银行贷款10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一套住房作抵押,并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在向银行贷款之前,公民甲曾向公民乙借款100万元尚未偿还,并以同一套住房向公民乙进行了抵押,但是一直未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公民乙及银行的还款期限均到,但甲无能力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银行可以公民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受偿
B、因为公民甲的住房已经抵押,银行的抵押权无效
C、公民乙的抵押权不设立
D、公民乙的抵押权在先、银行的抵押权在后,故公民乙应先于银行受偿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这四种财产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因此,公民乙的抵押权无效,银行可以公民甲的住房折价或变卖受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sE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2015年)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2016年)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2010年)
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立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的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
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已知,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7年)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011年)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
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周某向刘某推介一款保险产品,刘某认为不错,于是双方约定了签订合同的时间。订立保险合同时,刘某无法亲自到场签字,就由周某代为签字。后刘某交纳了保险费。此时,应视为刘某对周某代签字行为的追认。()(2016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2011年)
吴某与考上重点中学的12岁外甥孙某约定,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孙某。下列关于吴某与孙某之间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2017年)
随机试题
症见牙龈肿痛,舌红,脉滑数,属于()。
以下排牙措施中正确的是
2009年,随州大酒店厨师徐某(24岁)在酒店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为自杀,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了死者亲属。死者亲属为向酒店索要赔偿,将尸体停放在酒店大厅,引起群众围观。在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事件过程中,徐某的父亲徐某某组织、煽动亲戚朋友闹事,堵塞交通,打砸
位于市区的某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厂区空地建造写字楼,2018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160万元。(2)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500万元。(3)
列举我国佛塔的四种主要形制及其代表性佛塔名称。
苏州桃花坞木版年画是我国南方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一种民间木版画。()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作文。一头驴和一匹马到某磨坊去应聘推磨工作。结果,驴被选中,马遭淘汰。一年以后,这匹马被伯乐相中,成了远近闻名的千里马。磨坊的主人闻讯以后,后悔不迭地跑去对千里马说:“你如此能干,当初我竟然没有聘用你,我真是有眼无珠啊!”
《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的立法目的是
即当基类本身也是某一个类的派生类时,底层的派生类也会自动继承间接基类的成员,这说明继承具有
Althoughonemightnotthinksofromsomeofthecriticismofit,advertising【B1】______thekindofsocietyintheUnitedKingd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