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2009年试卷一第5题)

admin2017-06-13  39

问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这个理论体系包含邓小平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中共中央领导集体的主要代表邓小平曾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具体的法律思想。判断下列哪一项不是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2009年试卷一第5题)

选项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B、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
C、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D、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

答案D

解析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中国化经历了一系列发展阶段,在这些阶段中,产生了四次重大创新。这四次重大创新分别是:第一次,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第二次,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第三次,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式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第四次,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命题。由此可知A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D项当选。
    邓小平的民主法制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把法制建设在整个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意义的认识提高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形成的标志。邓小平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两手抓”的方针。1986年1月邓小平在《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讲话》中明确地提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两手抓,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讲话中又提出,“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手都要硬。”深刻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辩证关系。由此可知,B、C两项表述为邓小平理论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正确,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qh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