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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dmin
201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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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某镇医院医生贾某在为患者输血时不按规定从县血站提取,而是习惯于直接从献血者身上采血后输给患者。住院病人于某因输了贾某采集的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血液发生不良反应死亡。贾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
C、医疗事故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
A
解析
根据刑法334条的规定,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的主体是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包括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医务人员。贾某没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经营,而故意从献血者身上采血输给患者,属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行为,造成病人死亡的重大后果,符合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选项B采集、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必须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自然人不单独够成此罪。案例中医生贾某的行为显然不是单位行为,因而不成立单位犯罪,故不选B。根据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体检的过程中,粗心大意,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不及时履行医疗护理职责,因而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本案中贾某的行为也触犯了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之间是法条竞合的关系,遵循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应以医疗事故罪来认定。贾某一行为触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和医疗事故罪数个罪名,而有数个主观方面(对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故意,对医疗事故罪是过失),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从一重,即以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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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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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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