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分析67)2008年7月,某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第S次会议审议了该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第N条规定,公交车乘客不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导其让座;对于拒不让座者,可以拒绝其乘坐,市政主管

admin2017-03-24  21

问题 (2012年分析67)2008年7月,某省会城市人大常委会第S次会议审议了该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草案第N条规定,公交车乘客不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导其让座;对于拒不让座者,可以拒绝其乘坐,市政主管部门还可处以50元罚款。
    在草案讨论过程中,甲认为该规定具有合理性,其根据可以从法与道德的联系中找到;乙认为该规定不具有合理性,其根据可以从法与道德的区别中找到。
    请结合上述材料,从甲、乙观点中选择您较为认同的观点(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观点),并依据法与道德关系的理论进行分析。

选项

答案支持甲观点的参考答案,从法与道德的联系角度展开分析: (1)原理:法律和道德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整手段;它们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和一致性;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法律是传播道德与保障道德的有效手段。 (2)分析:结合上述原理中四点内容进行分析(例如,从法律与道德都是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二者具有关联性和一致性、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的保障手段,或者从其他法与道德联系的角度展开分析,言之成理的,均可给分)。 支持乙观点的参考答案,从法与道德的主要区别角度展开分析: (1)原理:法与道德的产生方式不同;法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与道德的实现方式不同;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与道德的评价尺度不同;法与道德规定的权利义务不同。 (2)分析:结合上述原理中关于二者区别的理论进行分析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pm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