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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病床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财产分别由其儿子和女儿继承。王某立口头遗嘱时,在场人员有儿子、女儿、医生和做护士的儿媳。依照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能够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是 ( )
王某在病床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财产分别由其儿子和女儿继承。王某立口头遗嘱时,在场人员有儿子、女儿、医生和做护士的儿媳。依照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能够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是 ( )
admin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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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王某在病床弥留之际立下口头遗嘱,其财产分别由其儿子和女儿继承。王某立口头遗嘱时,在场人员有儿子、女儿、医生和做护士的儿媳。依照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能够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的是 ( )
选项
A、儿媳
B、女儿
C、儿子
D、医生
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根据这一规定,口头遗嘱的要件有:
(1)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采用。所谓“危急情况”是指来不及采用其它遗嘱方式立遗嘱的某种情况,一般是指生命垂危、临刑前、船舶遇难、战争、传染病隔离以及台风、地震、洪水、雪崩、塌方等情况。
(2)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事后将见证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及时追记,交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
(3)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来得及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等方式订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丧失遗嘱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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