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甲公司聘用张某担任某种特定电脑程序的设计员,聘用期限为1年,同时约定:聘用期限内,张某不得为其他公司没计同类电脑程序。2010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张某违反约定,在2010年2月1日为乙公司设计了同类电脑程序。对张某违约行为的诉讼时效期

admin2020-09-09  34

问题 2010年1月1日,甲公司聘用张某担任某种特定电脑程序的设计员,聘用期限为1年,同时约定:聘用期限内,张某不得为其他公司没计同类电脑程序。2010年3月1日,甲公司得知张某违反约定,在2010年2月1日为乙公司设计了同类电脑程序。对张某违约行为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期是(    )。

选项 A、2010年1月1日
B、2010年2月1日
C、2010年3月1日
D、2011年3月1日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规定,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注意,这里的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不作为是行为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作为具有一种相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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