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甲公司与新乡市乙公司发生大米购销合同纠纷,双方约定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合同争议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dmin2015-09-11  47

问题 齐齐哈尔市甲公司与新乡市乙公司发生大米购销合同纠纷,双方约定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合同争议进行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当事人可以要求仲裁庭根据仲裁调解协议制作仲裁裁决书
B、仲裁中不能调解,只能和解
C、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D、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选项A表述正确,不选;选项B表述错误,当选。根据《仲裁法》第52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因此,选项C、D表述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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