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发现其严重近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不能适应该工作。经企业了解得知,张某在录用时隐瞒了其视力的真实情况,于是该企业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发现其严重近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不能适应该工作。经企业了解得知,张某在录用时隐瞒了其视力的真实情况,于是该企业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5-09-23
38
问题
某企业与张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发现其严重近视,因该工种对视力有严格要求,张某不能适应该工作。经企业了解得知,张某在录用时隐瞒了其视力的真实情况,于是该企业决定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因张某不能胜任该工作,劳动合同应予解除
B、因张某已被考核录用,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C、此劳动合同不能解除,而应变更
D、此劳动合同无效,自订立时起就无法律效力
答案
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因张某隐瞒身体情况,属欺诈手段,劳动合同无效。本题应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k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在这种情形下,下列选项中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行贿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
王某因偷开他人机动车被所在乡派出所处以罚款50元,王某不服,准备提取行政复议。他可向下列哪个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张某到一家娱乐场所嫖娼,他见卖淫女稍显稚嫩,就问该女多大了,卖淫女告知说17岁了,张某见其身材高大、成熟丰满,便信以为真,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发现该卖淫女尚不足14周岁。请问张某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我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对该法律条文的下列哪种理解是错误的?
丰润公司在与联华公司的交易中获得金额为42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宏大公司。在丰润公司请求承兑时,宏大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联华公司款到后支付。”以下关于宏大公司的付款责任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犯罪嫌疑人余某因涉嫌盗窃古墓罪被公安机关逮捕,余某在被捕之后,聘请了律师邹某。根据法律规定,律师邹某在侦查阶段可以进行哪些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随机试题
新任地におきましては、心を新たに職務に精励する________でございます。
足阳明胃经分布于下肢外侧中线。()
信息系统的特征是什么?
甲企业生产某产品,原产量为每年15万件,每件价格120元,单位成本100元,现拟采用某专利技术,该技术可以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使价格上升到每件130元;并且可以增加销售量,使年销售量达17万件;同时可以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使单位成本下降到95元。该企业所得税税
女性,52岁,因肝癌破裂大出血就诊,立即给予输血,当输血50ml时,病人出现烦躁不安,心前区压迫感,腰背酸痛,尿呈酱油色,血压70/40mmHg。除停止输血外,对该患者还应采取的措施是
有关消毒的描述,正确的是
2016年9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71届联合国大会以“可持续发展目标:共同努力改造我们的世界”为主题的一般性辩论并发表题为《携手建设和平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的重要讲话。下列有关其讲话内容不正确的是()。
A、 B、 C、 D、 C
TheUnitedStatescourtsystem,aspartofthefederalsystemofgovernment,【C1】______dualhierarchies:therearebothstatean
TheUnitedStatesiswellknownforitsnetworkofmajorhighwaysdesignedtohelpadrivergetfromoneplacetoanotherint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