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

admin2018-04-20  16

问题 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核发新证。一审法院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第84题)

选项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答案C,D

解析 A错误:《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曰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而不是两年。
    B错误:行政诉讼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2009年4月20日是该局作出行政行为之日,但此时郭某对此并不知知情,后郭某发现房产不在名下之日为郭某知道行政行为之日,所以起算点为郭某发现不动产不在名下之日。
    C正确:《行政诉讼法执行解释》第25条规定,当事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他当事人。
    D正确:行政诉讼二审实行全面审查原则。《行政诉讼法执行解释》第6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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