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简述人格权。[中山大学2010年研]
简述人格权。[中山大学2010年研]
admin
2022-09-19
27
问题
简述人格权。[中山大学2010年研]
选项
答案
(1)人格权是指为维护和实现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民事主体应当具备的、经法律认可对其人格要素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基本权利。 (2)人格权的特征: ①固有性。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所应当具备的,不需要其实施一定行为就具有的。 ②法定性。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是经法律认可的。人格权的内容和类型也是由法律规定的。 ③专属性。人格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不得随意放弃、转让或继承。 ④对世性。人格权是一种对世权、绝对权,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一切不特定人,负有不得非法侵害他人人格权的义务。 ⑤兼有消极防御和积极利用的双重权能。在人格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才能主张其人格权遭受侵害从而排除行为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很多人格要素如肖像、姓名、名称同时具有财产价值,权利人可以对其进行商业化利用,获得财产收益。 ⑥体系开放性。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人格权益类型不断产生,我国《民法典》在规定各项具体人格权的同时也规定了一般人格权,为新的人格利益的出现和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保持了人格权体系的开放性。 (3)人格权的内容: 根据人格权所体现和保护的人格利益不同,可以将人格权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①一般人格权,是以一般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一种相对抽象的、概括性的人格权。一般人格利益包括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 ②具体人格权,是以具体人格利益为客体的人格权。具体人格利益包括生命、健康、身体、姓名或名称、名誉、肖像、隐私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格权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展,会出现更多新类型的人格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d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法院拟拍
村民甲、乙合伙出资40万元成立“欣欣船舶打捞队”,进行沉船打捞作业。根据合伙协议,合伙期限为3年,到期后,甲、乙均要求终止合伙关系。在经营期间共收益60余万元,甲、乙两人对如何分配利益产生纠纷,遂于2004年5月8日到法院要求分割合伙财产。人民法院受理后,
在已知乙无力还款的情况下,甲欲实现债权,可行使何种权利?假设甲提起第2问中所指的诉讼,诉讼过程中法院得知乙与丙之间的借贷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法院对甲提起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甲为国家公务员,在国家建设项目上有一定职权。乙为其妻,无业。丙、丁、戊三人经常与乙“聚会”,为了拿到项目,丙、丁、戊三人先后向乙支付“活动费”68万元。问题:请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分析乙的行为。
乙女所欠1万元债务的性质?甲男遗产有哪些?
本案应如何执行?设在执行过程中,张某声称已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并出示了抵押合同,但该抵押合同并未在土地管理部门作抵押登记。此时应如何处理?
王某、廖某、于某等29人发起设立了一家名为欢欢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2)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要由董事会决议;(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包括50万元)的由董事会决议,50万元以
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可否以口头的方式签订?为什么?设甲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是正在建造中的房屋,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登记后,银行能否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材料一:中国历史上有不少与德治、法治相关的思想与实践,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的法律和道德,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二者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治国”是一个总的概念,而在治国的具体领域中,无一不是靠“法”、“德”综合治
非法经营罪的概念与特征。
随机试题
残留软骨的再血管化和关节囊牵拉软骨面破碎
胸部CT扫描时,病人两手臂上举抱头的目的是
石菖蒲的功效是
容易变性坏死形成空洞和并发出血的肺癌是
喷射混凝土时湿法混合料拌制后的坍落度在()范围之内。
保险的基本原理是()
陶行知先生曾做过一个比喻“接知如接枝”,这个比喻体现了()。
我国古代思想家墨子说:“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人者变,其色亦变”,荀子说:“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这说明()。
燃料电池,是一种把燃料所具有的化学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化学装置,又称电化学发电器。下列关于燃料电池的说法错误的是()。
______n"apasd"odeu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