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

admin2020-04-22  17

问题 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就上述事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答案A,D

解析 市林业局致函县政府要求调查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县政府关于由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孙某的会议纪要,均未实际影响孙某的权利义务。根据《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第10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不实际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故A项正确,B项错误。行政合同,是指为实现行政职能,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经过协商设立、变更、终止双方行政上权利义务的协议。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协作协议和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协议,也有被称为行政合同的情形。三部门的处理意见,并非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协议,也非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协作协议和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协议,故C项错误。三部门共同发出的“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作出的实际影响相对人作为普通社会成员享有的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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