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专利行政执法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6-03-10  35

问题 下列关于专利行政执法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委托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部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B、专利权人已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能再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该纠纷
C、符合立案规定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
D、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经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2个月

答案A,B

解析 《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据本地实际,委托有实际处理能力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部门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四)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五)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上述第(五)项规定可知,B选项正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请求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者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由此可知,C选项错误。《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4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由此可知,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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