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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中南财大2015年研;北邮2014年研]
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中南财大2015年研;北邮2014年研]
admin
2022-09-19
29
问题
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中南财大2015年研;北邮2014年研]
选项
答案
地役权是指以他人土地供自己的土地便利而使用,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均可以解决在不动产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冲突问题,其区别在于: (1)产生依据不同。相邻关系的产生基于法定;地役权的产生基于意定。 (2)权利性质不同。相邻关系是基于所有权内容产生的效力扩张或者限制,并非独立的民事权利;地役权则是一项独立的他物权。 (3)对抗效力不同。相邻关系是基于土地的自然需要而且是固定或永久地附属于土地之上的,具有对抗第三人的天然属性;地役权源自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公示后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受到损害后救济的请求权基础不同。相邻关系遭受侵害后受害人应提起所有权的行使受到妨害之诉;地役权受到损害后受害人可提起地役权受损害的请求之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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