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2011—卷三—22,单)

admin2017-03-09  31

问题 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2011—卷三—22,单)

选项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车有房,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答案C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乙登记结婚时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相差2年,而登记结婚3年后,已达法定婚龄,则不能以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为由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故A项错误。   
欺诈不属于婚姻无效的事由,因此,B项错误。   
甲、乙若为表兄妹,则构成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该婚姻无效,C项正确。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胁迫可构成婚姻撤销的事由,但不属于《婚姻法》第10条所规定的无效事由,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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