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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蒙将自己喂养的一头耕牛以2200元价格卖给同村村民王凤阳。王凤阳因家中现金有限,遂先支付给刘启蒙700元,约定第二天再支付1500元给刘启蒙。然后刘启蒙把牛牵回家。没想到当晚雷电交加,耕牛被雷电击死在牛棚里。第二天王凤阳过来得知情况后,遂要求刘启蒙退回
刘启蒙将自己喂养的一头耕牛以2200元价格卖给同村村民王凤阳。王凤阳因家中现金有限,遂先支付给刘启蒙700元,约定第二天再支付1500元给刘启蒙。然后刘启蒙把牛牵回家。没想到当晚雷电交加,耕牛被雷电击死在牛棚里。第二天王凤阳过来得知情况后,遂要求刘启蒙退回
admin
2016-01-15
22
问题
刘启蒙将自己喂养的一头耕牛以2200元价格卖给同村村民王凤阳。王凤阳因家中现金有限,遂先支付给刘启蒙700元,约定第二天再支付1500元给刘启蒙。然后刘启蒙把牛牵回家。没想到当晚雷电交加,耕牛被雷电击死在牛棚里。第二天王凤阳过来得知情况后,遂要求刘启蒙退回700元钱。刘启蒙不同意归还。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采取迟延交付部分款项系双方约定,买卖在第一天已完成,牛的所有权属于王凤阳
B、双方对牛的所有权的移转未作约定,牛的所有权在交付前属于刘启蒙
C、牛被雷电击死,属意外事件,应按公平原则,刘启蒙、王凤阳两人分担损失
D、牛的死亡虽非刘启蒙过错,但它是在刘启蒙家里被击死的,所有权属于刘启蒙,因此刘启蒙应承担主要损失
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除外。本题中,刘启蒙的耕牛没有交付,所有权仍归刘启蒙,刘启蒙应承担意外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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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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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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