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dmin
2009-03-12
40
问题
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选项
A、原告可以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但变更原诉讼请求的,法院不予准许
B、法庭辩论终结前,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法院应予准许
C、法院辩论终结前,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或变更原诉讼请求的,法院应予准许
D、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答案
D
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5条规定: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原告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因此,A、B、C三项表述错误,D项表述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W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诚信原则的基本精神,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诚信原则?()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王某与钱某系夫妻,因感情不和王某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一并做出判决。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原则或制度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赵某与黄某因某项财产所有权发生争议,赵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项财产属赵某所有。此后,陈某得知此事,向二审法院反映其是该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二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关于此案的说法,下列哪
张某和王某因一起民事纠纷而诉至人民法院,张某为原告。下列有关本案诉讼费用的负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大成公司与华泰公司签订投资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如因合同效力和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合作中双方发生争议,大成公司遂向A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确认投资合同无效。A仲裁委员会受理。华泰公司提交答辩书称,如合同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
甲研究院研制出一种新药技术,向我国有关部门申请专利后,与乙制药公司签订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并依法向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3/16)
随机试题
盛唐最著名田园山水诗人是孟浩然和________________。他们的诗歌表现祖国山河的壮丽和田园的自然质朴,诗中有画。
下列不属于教学模式的要素的是()
抗原与抗体的结合部位是
相邻防烟分区之间应设置挡烟垂壁,其中顶板下凸出不小于()mm的结构梁,可作为挡烟垂壁。
下列有关财务管理目标表述不正确的有()。
试述影响创造性的因素。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林则徐上道光帝折中指出,鸦片“流毒于天下,则为害甚巨,法当从严。若犹泄泄(意思是弛缓)视之,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英国为什么要向中国走私鸦片?鸦片的输入有什么严重危害?
下列关于进化心理学的基本观点叙述正确的是()
某企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其生产商品花费的劳动时间比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少5%,由此形成商品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那部分是
宏操作中用于执行指定的外部应用程序的是()命令。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