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但甲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甲公司该行为法律后果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2018-06-07  26

问题 2016年5月1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但甲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甲公司该行为法律后果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公司和王某之间尚未建立劳动关系
B、甲公司应在2016年6月1日前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C、若甲公司在2016年8月1日与王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2个月的双倍工资
D、若甲公司在2017年8月1日与王某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王某有权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选项B: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选项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4)选项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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