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1万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

admin2009-04-23  26

问题 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称某公安分局在他不在家的情况下,撬锁对其租住的房屋进行治安检查,之后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即离开,致使其丢失现金1万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甲向法院提供了其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家中存有现金的同乡证言和房东听到其丢失现金的证言。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选项 A、上述证据均系直接证据
B、房东的证言必须有房东的签名和租房协议原件
C、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应加盖银行的印章
D、上述证据在开庭审理前提交法院才有效

答案4

解析 A项错误,行政诉讼中的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而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行政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案件中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取款凭单复印件系间接证据,需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方可排除,而同乡证言和房东证言属于直接证据。B项中房东的证言只要有其签名即可,不需出具租房协议原件。C项的银行取款凭单本应由银行保管,对于甲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复印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第2项规定,应加盖银行印章,因此C项判断正确。D项关于举证期限的判断太过绝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也可加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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