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100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2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

admin2014-03-22  31

问题 中国公民张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2012年收入情况如下:
  (1)1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租金10000元。1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2)2月取得国内B上市公司分配的红利(税前)18000元。
  (3)4月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在甲国演讲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
  (4)5月在业余时间为C企业开发了一项技术,取得收入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10000元;同时通过有关政府部门向某地农村义务教育捐款8000元,均取得了相关捐赠证明。
  (5)6月转让国内D上市公司股票,取得15320.6元,同月转让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某境外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折合人民币180000元,在境外未缴纳税款。
  (6)9月份为E公司安装设备提供技术帮助,合同规定,E公司支付张某报酬32000元,与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E公司负担。
  (7)9月开始被A上市公司派遣到所属的某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三个月合同期内作为该外商投资企业雇员,每月从该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薪金18000元。同时每月取得派遣公司发给的工资6200元。
  (8)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7600元,张某当月的工资为6500元。
  问题:
计算张某4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甲国已纳税款扣除限额=12000×(1—20%)×20%=192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920—1800=120(元)。乙国已纳税款扣除限额=60000×(1—20%)×20%=9600(元),因在国外已经缴纳12000元,故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其差额2400元结转以后5年补扣。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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