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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admin
2017-06-14
38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011年法条分析57)
请回答以下问题:
条文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哪些情形?
选项
答案
条文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以下情形:其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其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其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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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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