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4-10-16
28
问题
下列关于第二审程序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第二审程序的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审判监督程序的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
B、适用第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是生效判决,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作出的判决未必是生效判决
C、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可以超出原审范围增加新的诉讼请求,而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原则上不得超出原审范围增加新的诉讼请求
D、适用第二审程序的法院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法院,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法院可以是各级人民法院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5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根据该法第20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去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184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而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理论,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的是与一审法院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法院,因此,只能是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而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则可以是各级人民法院,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M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张某和柳某婚后开了一家美发店,由柳某经营。二人自2005年6月起分居,张某于2005年12月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查明,柳某曾于2005年9月向他人借款2万元用于美发店的经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桑德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据此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缺席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对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欲行使流转的权利,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公元380年宣布基督教为罗马的国教的罗马皇帝是()
消毒灭菌处理中,杀灭或抑制有机物上的各种微生物,防止其生长繁殖的处理,称之为
关节造影常见部位是
接待患者投诉时的举止行为要点是
A.向发布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申请广告批准文号B.向发布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C.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暂停生产、销售、使用的药品,在暂停期间D.向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广告批准文号E.交原核发部门
关于我国的水资源与水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针对留守儿童现象,谈谈你自己的看法。
甲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同时触犯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甲的犯罪属于
设函数f(x)连续,下列变上限积分函数中,必为偶函数的是().
(1)在考生文件夹下建立数据库BOOKAUTH.DBC,把表BOOKS和AUTHORS添加到该数据库中。(2)为AUTHORS表建立主索引,索引名为“PK”,索引表达式为“作者编号”。(3)为BOOKS表建立两个普通索引,第一个索引名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