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某美术学院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在200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200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

admin2017-08-18  23

问题 200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某美术学院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在200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200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裱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请问:
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选项

答案赵某儿了的行为的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因此赵某儿子的行为属于不得代理的行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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