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在中国提出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在自申请日起的第九个月时就相同主题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其他几个成员国分别提出了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2010-10-09  49

问题 王某在中国提出了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在自申请日起的第九个月时就相同主题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其他几个成员国分别提出了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王某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的专利申请,能够以在中国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B、王某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实用新型申请,能够以在中国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C、王某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外观设计申请,能够以在中国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D、如果王某在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被驳回,则其在其他成员国的申请均不能以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

答案A,B

解析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A(1)款规定,已经在本联盟的一个国家正式提出专利、实用新型注册、外观设计注册或商标注册的申请的任何人,或其权利继受人,为了在其他国家提出申请,在以下规定的期间内应享有优先权。该条C(1)款规定,上述优先权的期间,对于专利和实用新型应为十二个月,对于外观设计和商标应为六个月。第四条E(2)款规定,依靠以专利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而在一个国家提出实用新型的申请是许可的,反之亦一样。据此,王某在我国提出实用新型申请后九个月时在其他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或者实用新型申请,能够以该实用新型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所以A、B选项正确。该公约第四条E(1)款还规定,依靠以实用新型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而在一个国家提出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先权的期间应与对工业品外观设计规定的优先权期间一样。所以,王某在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外观设计申请,能够以在中国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但享有优先权的期间与对外观设计规定的优先权期间一样,是六个月。可见,王某自实用新型申请日起九个月时提出外观设计申请,已经过了优先权期限,不能再以在中国提出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所以C选项错误。根据该公约第四条A(2)和A(3)款的规定,依照本联盟任何国家的本国立法,或依照本联盟各国之间缔结的双边或多边条约,与正规的国家申请相当的任何申请,应认为产生优先权。正规的国家申请是指足以确定在有关国家中提出申请日期的任何申请,而不问该申请以后的结局如何。可见,无论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实用新型申请是否被驳回,均不影响王某在其他成员国的申请以该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所以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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