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作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2002年5月1151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3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3年5月20日后,A的民
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作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2002年5月1151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3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3年5月20日后,A的民
admin
2009-03-23
28
问题
日本人A与常年在中国作业务代表的美国人保罗在云南世博会旅游时相识,二人于2002年5月1151在美国举行婚礼,婚后A随保罗在北京定居并申请放弃日本国籍,于2003年5月20日获得批准。之后,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自2003年5月20日后,A的民事行为能力应适用哪国法律?
选项
A、日本法律
B、美国法律
C、中国法律
D、民事行为发生地国法律
答案
4
解析
A放弃日本国籍又未取得中国国籍期间为无国籍人,在确定民事行为能力方面以其定居国法为属人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C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甲在国家机关任职,李乙有求于他,给赵甲送上5万元的好处费。赵甲答应给李乙办事,但因故未成。李乙见事未成,要求赵甲退还好处费,赵甲拒不退还,并威胁李乙如果再来要钱就告李乙行贿。对赵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
本案中,甲律师事务所若不服处罚决定而申请复议,则复议机关可以是:( )本案诉讼过程中,原告若申请回避,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某市(市政府及其部门位于B区)A区甲律师事务所为招揽更多的业务,实行按案件标的额为介绍案件的人提取一定的“案件介绍费”的措施,并且对几个较为重大的案件,都给予了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乙律师事务所的案件争揽过去,乙律师事务所对甲
某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夺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3年。一审宣判后高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县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罪名认定不当,量刑过轻,高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判处有期徒刑6年。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何种处
甲利用到外国旅游的机会,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了手枪1支、子弹60发,然后经过伪装将其邮寄回国内。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想得到一支枪,就与乙协商,以5000元将其手枪出租给乙使用。乙使用该手枪抢劫某银行,随后被抓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下列各项关于洗钱罪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甲村与乙村交界处20公顷土地的权属由于历史原因一直处于不明确状态,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进而演化为械斗。乡政府为了早日解决问题,在双方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经过审查决定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乡政府的行为属于( )。
对于本案的行政处罚说法正确的是:刘某如果对其拘留决定不服而提起了诉讼,沈某的儿子可以以什么身份参加诉讼?
按照《立法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机关或者机构不具有制定规章的权力?( )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是世界近代法制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大陆法系的核心和基础。下列关于《法国民法典》的哪一表述错误?()
随机试题
对鉴别心源性哮喘和支气管性哮喘最有价值的症状是
普济消毒饮中配伍升麻、柴胡的用意是
《精神药品公约》属于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有135人参加某单位的招聘,31人有英语证书和普通话证书,37人有英语证书和计算机证书,16人有普通话证书和计算机证书,其中一部分人有三种证书,而一部分人则只有一种证书。该单位要求必须至少有两种上述证书的应聘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问至少有多少人不能参加面试?
1985年,万寿寺被辟为“北京艺术博物馆”以收藏明清文物为主。()
[*]
若执行下面列出的操作,哪一项操作不能成功执行?
Whendidthemanrequestthelist?
Hi,I’mBrianSmith.NowI’ll【11】someideaswithyouforusingakindofnewsoftware.Thesoftwareisdesignedandmadeby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