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6年8月。王某欠陈某l0万元货款,应于2016年7月偿付。至2016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l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2020-07-15  35

问题 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6年8月。王某欠陈某l0万元货款,应于2016年7月偿付。至2016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l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陈某可以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C、陈某可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D、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答案C

解析 选项A,不动产不适用留置制度;选项B,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选项C,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选项D,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在本题中,租金和货款分属两个不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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