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我国古代地方司法机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2009-11-23  21

问题 下列有关我国古代地方司法机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明代允许越诉
B、明代在各州县及乡设立“申明亭”,由民间德高望重的老人对民间纠纷加以调解
C、明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县、府(直隶州)、省三级
D、清代地方司法机关分为州县、府、省按察司、总督(及巡抚)四级

答案A

解析 明朝地方司法机关分为省、府、县三级。沿宋制,省设提刑按察司,“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有权判处徒刑及以下案件,徒刑以上案件须报中央刑部批准执行。府、县两级仍是知府(知州)、知县实行行政司法合一体制掌管狱讼事务。明代对越诉是禁止的,《大明律》规定越诉者“笞五十”,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明朝在各州县及乡设立“申明亭”,张贴榜文,申明教化,由民间德高望重的老人受理当地民间纠纷,加以调处解决。因此B项正确。D项关于清代的地方司法机关表述是正确的,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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