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

admin2016-01-15  23

问题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赔偿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C市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如何执行?

选项 A、由C市的仲裁委员会执行
B、由C市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C、由A市甲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D、由B市乙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

答案C

解析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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