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刘某是一名公安人员,在公安机关工作期间办理了一起组织卖淫案件的侦查起诉工作,后被调入同级人民法院工作,恰好其曾经办理过的这件组织卖淫案刚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刘某所在的刑庭庭长认为刘某参与了本案的侦查工作,比较熟悉案件,而且与本案没有什么利害关系,遂让其参
刘某是一名公安人员,在公安机关工作期间办理了一起组织卖淫案件的侦查起诉工作,后被调入同级人民法院工作,恰好其曾经办理过的这件组织卖淫案刚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刘某所在的刑庭庭长认为刘某参与了本案的侦查工作,比较熟悉案件,而且与本案没有什么利害关系,遂让其参
admin
2013-11-19
33
问题
刘某是一名公安人员,在公安机关工作期间办理了一起组织卖淫案件的侦查起诉工作,后被调入同级人民法院工作,恰好其曾经办理过的这件组织卖淫案刚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刘某所在的刑庭庭长认为刘某参与了本案的侦查工作,比较熟悉案件,而且与本案没有什么利害关系,遂让其参与了此案的审判。对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刘某参与该案的审判没有违背我国有关回避的规定
B、刘某可以回避,也可以不回避
C、刘某属于应当回避的对象
D、当事人没有申请刘某回避的,法院可以不让其回避
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参与过本案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侦查、检察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可见,刘某应当回避,C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0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假释()。
肖某是一所中学教师,他经常利用为学生补课等机会接近女学生,引诱多名女学生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些女学生年龄都在13岁至15岁之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没有赶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某市工商局对凯华食品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当日执行。凯华公司不服行政处罚而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期间,以下何种情况下可以暂时停止执行对凯华公司的行政处罚?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裁决的是哪些?
许某因在一起抢劫案中犯罪情节严重,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罪犯许某具有下列哪种情形时,应当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对其予以减刑?
丙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丙。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丙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丙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丙,丙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迫。丙的长子甲见状,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丙转身回来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
下列哪个国家是罗马法“复兴”的策源地和中心?
随机试题
盂某经营一家旅馆,除正常经营外,还与多个卖淫组织有联系,为卖淫女的卖淫行为提供住所。至案发时,孟某经营的旅馆接纳卖淫嫖娟行为共计千余人次。在公安机关的专项整治社会管理秩序的活动时,孟某为卖淫嫖娼者通风报信。致使部分人逃脱处罚。孟某与一个卖淫组织的主犯较为熟
(2009)住宅群体空间组合中,下列哪项在比例尺度上容易失调?
背景某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煤矿矿井的二期工程施工,该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方式,永久通风系统尚未形成,巷道最远通风、运输距离达2km,矿井为低瓦斯矿井。二期工程施工期间通过主井临时提升,副井进行永久装备。施工单位经过慎重研究后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其中部分内容如
利用息税前利润和利息费用,可以计算出已获利息倍数。()
税法构成要素中,()是其基本要素。
①太阳在亿万年的历史长河中忠于职守地为地球提供着热量,它的能源是什么?②这是一个催人探索的问题。③在相对论出现之前,人们解释说太阳内部物质燃烧而释放出能量。④相对论诞生后,则解释为原子核的裂变产生出巨大的能量。⑤这两种解释使人类面临的选择都将是痛苦的。
(2011年南京财经大学、2012年苏州大学、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南开大学)试分析公司财务管理目标。
吴某根据律师法得知取得律师资格的必经程序,因此他开始复习准备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他的行为体现了法律的
1956年召开的中共八大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正确的路线方针,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即将完成时召开的里程碑式的大会。中共八大提出了()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