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王某、赵某及孙某临时起意共谋深夜到附近的华丰公司盗窃,在盗窃前三人商量好从华丰公司的后墙进入到其仓库进行盗窃,由孙某负责盗窃所需要的工具及提前查探线路,王某潜入仓库窃取财物,赵某在华丰公司后墙处望风。当晚王某成功进入到华丰公司的仓库,赵某在望风的时候,恰巧
王某、赵某及孙某临时起意共谋深夜到附近的华丰公司盗窃,在盗窃前三人商量好从华丰公司的后墙进入到其仓库进行盗窃,由孙某负责盗窃所需要的工具及提前查探线路,王某潜入仓库窃取财物,赵某在华丰公司后墙处望风。当晚王某成功进入到华丰公司的仓库,赵某在望风的时候,恰巧
admin
2018-11-24
34
问题
王某、赵某及孙某临时起意共谋深夜到附近的华丰公司盗窃,在盗窃前三人商量好从华丰公司的后墙进入到其仓库进行盗窃,由孙某负责盗窃所需要的工具及提前查探线路,王某潜入仓库窃取财物,赵某在华丰公司后墙处望风。当晚王某成功进入到华丰公司的仓库,赵某在望风的时候,恰巧碰到华丰公司巡视的保安,在扭打的过程中赵某掏出刀子,连捅保安十几刀,保安当场死亡。随后赵某和对此不知情的王某、孙某一起拿着窃取的财物逃跑。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经法院审判赵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孙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本案中王某、赵某及孙某的共同犯罪属于( )。
选项
A、必要共犯
B、事前共犯
C、特殊共犯
D、简单共犯
答案
B
解析
任意共犯,指一人可以实行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的情况。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持械劫狱罪等。本案中属于任意共犯,因此,A项说法错误。事前共犯指事前有同谋的共犯,是指共犯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事中共犯指事前无同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实行着手之际或犯罪过程中形成的。本案中犯罪属于事前共犯,因此,B项说法正确。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因此,C项说法错误。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本案中的犯罪属于复杂共犯,本案中三人是临时起意的,属于一般共犯,因此,D项说法错误。所以,本题答案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wl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综合知识题库三支一扶分类
0
综合知识
三支一扶
相关试题推荐
近年来,我国除了依据国际法不断向非法占有中国文物的国家提出严正_______外,每年还拨出数千万资金到海外回购流失文物。然而,每年5000万元的财政拨款,相对于百万件的流失文物和动辄天价的文物,无异于_______。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诚然,我们的民族经历了难以计数的_______,可是中华民族顽强不屈的精气神和自信力从来都没有_______过,它犹如一座巍峨壮丽永不倒的万里长城,屹立在中华儿女的心里,并_______不绝,纵然历经千年的风雨沧桑。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下列有关2006—2007年全省乡村劳动力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维护个人利益是个人行为的唯一动机。因此,维护个人利益是影响个人行为的主要因素。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题干的论证?
公共定价法是针对政府提供的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市场性物品”,通过选择适当的定价方法,合理地确定价格,从而使这些物品和服务得到最有效的使用,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一种方法。它包括纯公共定价和管制定价两个方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需要应用公共定价法的一项
组织工作的特点是:
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2007年,世界十大企业中人均营业额最多的公司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中国人民银行8月1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1-7月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7.73万亿元,同比多增4.89万亿元。2009年7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57.30万亿元,同比增长28.42%,增幅比上年末高1
“幸福不幸福,关键看收入,收入多少直接决定着员工的满意度和幸福度。”在采访中,大多数员工认为薪酬最能体现自身的职业价值,并认为工资待遇是激发员工积极性最重要的因素。作者通过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随机试题
维生素A缺乏时引起下列哪—疾病()
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依法对其给予罚款处罚的机关是()
A.乳痈、瘰疬B.心痛、胸闷C.呕吐、呃逆D.痴呆、中风E.难产、胁痛足临泣常用于治疗
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三·8
分层施工楼梯口和楼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
在水运工程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如(),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无效。
“备案号”栏应填:“贸易方式”栏应填:
小王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1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自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
thepolice.
Haveyouheardaboutspeechtherapy?Aspeechtherapistisaspecialistwhohasbeentrainedto(36)______andtreatthevariou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