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甲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2010年多项选择第58题)

admin2011-09-29  35

问题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甲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2010年多项选择第58题)

选项 A、甲受雇担任A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技术指导人员
B、甲的弟弟担任A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C、甲半年前为A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讲授商业管理课程三天
D、甲自己创办某公司为A上市公司提供主要原材料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问题。《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关于“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的规定中指出:“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七)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据此可知,选项AB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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