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admin2013-09-09  40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请根据民法原理分析:
    (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3)如何理解本条规定的各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选项

答案(1)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违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 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而产生的责任。 4)违约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 2)客观上有违约行为。 3)不存在免责事由。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债权人要求违约方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指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之外的其他补救方法。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责任形式。除了上述方式外,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还包括支付违约金、价格制裁、定金制裁、信贷制裁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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