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抗辩权可分为( )。

admin2022-02-16  33

问题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抗辩权可分为(          )。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代为履行抗辩权
D、解除抗辩权
E、不安抗辩权

答案A,B,E

解析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已无能力履行债务的,可以中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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