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见他人刻录计算机光盘出售获利颇丰,便购买配有刻录机的计算机一台,刻录《金瓶梅》等50多种淫秽光盘,然后在当当网上以电脑爱好者交流光盘的名义,出售给全国各地的计算机用户。甲先后非法刻录光盘2000多张,获利5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 )

admin2014-05-30  22

问题 甲见他人刻录计算机光盘出售获利颇丰,便购买配有刻录机的计算机一台,刻录《金瓶梅》等50多种淫秽光盘,然后在当当网上以电脑爱好者交流光盘的名义,出售给全国各地的计算机用户。甲先后非法刻录光盘2000多张,获利5万余元。甲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非法经营罪
B、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C、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D、传播淫秽物品罪

答案4

解析  本题考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我国《刑法》第365条规定:“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法第366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同法第367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甲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以牟利为目的。这是本罪的显著特征。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而传播淫秽物品,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而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则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其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一般罪名与特殊罪名的关系,有特殊规定的,适用特殊罪名,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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