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2014年法考真题]

admin2022-09-19  21

问题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2014年法考真题]

选项 A、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D、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答案C,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72条对表见代理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包括四点:①以本人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②行为人无代理权:③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④须相对人为善意。A项,实践中,公司在合同上盖章,可以盖公章,也可以盖合同专用章,均为有效,因此这一点足以令温某“有理由相信”。B项,由于甲公司员工吴某所持有的授权委托书系加盖合同专用章,具有使相对人温某相信吴某有代理权的表征,温某完全有理由相信吴某的有效代理权。C项,甲公司授权委托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即吴某无代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权限,因此,该授权委托书不具有使相对人温某相信吴某有代理权的表征,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D项,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表明其代理权已经终止,不可能构成温某的“有理由相信”,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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