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之“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admin2014-06-10  24

问题 下列哪些属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之“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选项 A、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B、被执行人无偿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C、被执行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D、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E、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答案A,B,C,DEF

解析 《刑法》第313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第313条的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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