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06年6月8 H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

admin2009-05-15  16

问题 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06年6月8 H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

选项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债权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甲方是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他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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