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dmin
2016-06-13
27
问题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选项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答案
B,C,D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据此,本题中,A项表述中所附条件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有效。B项表述中所附条件根本不可能发生,视为未附任何条件;C项表述中所附条件为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D项表述中所附条件为违法条件,当然无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o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出版社1997年4月9日收到某作家以挂号邮件寄来的一部小说书稿。至同年10月9日,出版社未给予任何答复。对上述情况,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中学生刘小东在暑假时到其邻居家开的饭店里帮忙,其邻居答应等假期结束时将给其1000元报酬。假期结束时,邻居以刘小东才13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决定报酬的数额为由拒绝给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赵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赵某将自己的汽车作价5万元抵押给李某,未约定担保数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后一次事故使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赵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
李靖、付红、王勇拟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计划注册资本为10万元。李靖与王勇各出3万元,付红以其评估作价4万元的非专利技术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即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以申请设立登记。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一第46题)
李某是某化学药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董事,他的以下何种行为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如果A市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甲公司的仲裁申请,并向乙公司发出书面的仲裁通知,但乙公司拒绝提交书面答辩,并在确定的开庭审理之日没有出席,此时会对仲裁程序有何影响?()如果A市只有一个仲裁委员会——A市仲裁委员会,则该仲裁条款的效力如何?()
随机试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具有控制权股权评估特点的是()。
Television,itisoftensaid,keepsone【C1】______aboutcurrentevents,allowsonetofollowthe【C2】______developmentinscience
清理呼吸道无效的相关因素不包括
下列哪项关于疾病监测的论述是错误的
孕妇尿中检出的激素,与胎儿胎盘功能关系最密切的是
某企业税后利润为13.4万元,所得税为6.6万元,利息费用为10万元,则该企业的利息保障倍数为()。
下列说法错误的组合是?()①刘律师是全国人大代表,他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②小张今年18周岁,他有权作为选民去参加其所在的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投票。③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
某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业主拟通过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商。业主经过资格预审确定了A、B、C、D、E、F六家投标人作为潜在投标人。这六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出现以下情况:投标人A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主要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表、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书、有关的法律
以下不属于第一人称代词的是()。
要求如果x被7除余2,则输出x的值,下列语句中不能实现此功能的语句是(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