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参考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200

admin2010-10-17  49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参考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2006年8月11日,这一天是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为期二天的联合整治行动的最后一天,也是这个大队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当日16时50分,在科贸电子商城北侧,李志强率领的城管队员们在集中打击无证商贩行动中,遇到了正在经营烤肠的无证摊贩崔英杰。城管队员随即没收了崔英杰的三轮车。正当他们准备撤离时,崔英杰手持切香肠的刀子,举刀猛刺副队长李志强的颈部,随后迅速逃离。李志强动脉气管被切断,最终因抢救无效因公殉职。他因此而成为了北京城管成立9年来,首位因公殉职的城管执法人员。
   据了解,今年以来,北京市城管队员与商贩发生冲突,城管遭遇暴力抗法事件76起,共89人受伤。
   从1997年北京市宣武区开展全国第一个综合执法试点到现在,全国已有80多个城市建立了城管队伍。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独立的法律文件产生。查阅北京城市执法局的文件汇编可以见到:1997年的第12号《关于在北京市宣武区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扩大区域的工作的通知》,或是2003年市政管字第342号《北京市区县城管监察组织行使的职权》等文件。没有一个针对城管的专门和独立的法律法规,城管综合执法只能参照其他相关法律。
   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是最早肯定综合执法的法律文件。其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接二连三的城管“暴力”事件报道,似乎向人们显示了中国城管日益陷入暴力冲突的怪圈。
   3月13日,兰州。据《兰州晨报》报道,一位从临洮到兰州靠蹬三轮为生的小伙子,在兰州西站果菜副食批发市场附近遭到几名七里河城市管理执法局城管的殴打致使昏迷。
   5月4日,北京。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和义南苑北里小区,一名黑摩的司机在“逃跑”过程中,被紧迫不舍的城管协管员用砖头拍中前额,造成头部凹陷骨折。
   7月31日,深圳市。《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城管联动执法大队在龙华执法时,龙华街道办城管执法队数辆车卡死市城管执法车,质疑他们的合法身份。随后,6名市城管队员遭到 30多名街道城管队员的殴打。他们的手被反绑在背后,裤子被当街扒下,并被扭送到公安机关,此事引起举国哗然。
   8月12日,中央电视台“中国周刊”节目播出专题片《17秒的暴力》,讲述了8月4日下午,一名头发花白的老人骑着三轮车进入石家庄火车站广场拉客,违反了石家庄市相关规定,招致五六名城管人员的殴打。一位姓杨的女士用手机拍下了这17秒的暴力场面。
   “我们也没办法,有规定就得执行,有法必依,他们违反规定,我们只能照章办事。”海淀区城管队员李伟说,当碰上骂人和围攻的情况时,“不强硬一点能行吗?”
   今年5月,海淀区马连洼城管分队曾尝试过和外来经商人员举行座谈,进行沟通。北京城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有5000名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城市人口比例配比,每10000名市民配备的城管队员不足3名,让城管执法人员和所有的小商贩们谈心显然并不现实。
   李志强死后,接受采访的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宣教处处长郭勇说,“发生这样的事,一点也不意外,希望这是最后一次!”就在李志强披授予烈士不久,8月23日,在北京海淀区大紫寺路上,一名卖西瓜的女商贩拿着水果刀挥舞着对前来查扣的城管队员大喊:“谁敢上我的车,我就捅死谁。”
   尽管没有造成新的流血事件,但这一幕代表着,李志强事件决不会是最后一次。
   8月18日中午,北京海淀的中关村街道旁,一排8个无照小贩在卖盒饭。云腾时代公司孙龙涛买了盒饭,他坦言对记者说,自己如果上班,差不多每天都会买小贩的盒饭。他公司的员工也大多如此。他说,虽然附近商城有吃饭的地方,但中关村这么多人,根本没法满足需求。他认为中关村一半的人都在吃无照商贩卖的饭,
   一位来自山东的22岁刘姓摊贩对记者说,去年他被抄了8辆车,今年抄了2辆,罚了8次。他说海淀分队的城管很厉害。在被记者问到,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进市场去卖货时,他的22岁的老乡赵鲁说,市场进不去,摊位少、位置偏、摊位费太贵。
   35岁的小贩王志军,在8月11日那天披抄走了卖水果的三轮车。失去车后,他捧着一个保温箱在卖冰箱饮料。他说,并不是没试过干其他职业,但都不好做,比如去打工,老板有时会不给钱。
   做无证商贩,风险如此之大,究竟收入几何?一些小贩向记者含糊地承认,一个月收入近 2000元。而进入市场去做有执照的商贩,据北京市社科院管理所所长张耘了解到的情况,每月的摊位费,通常在1000到1500元
   城市管理广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志愿者对记者说,“城管是一脚定乾坤”,就是抄摊儿。
   城管队员王剀力(化名),在没当上城管队员时,看见过城管队员在街上抄摊儿、“我当时无法理解”,他说,“成桶的白米饭最后被倾倒在垃圾堆上。后来,当上了城管队员,没想到我也开始抄摊,我是不得已。但‘李志强事件’后,我现在很困惑。”王剀力的困惑,在城管队员中非常有代表性。文明执法,犹如秀才遇见兵,恐怕不能解决问题,只好“一脚定乾坤”,用城管们的话说,这是最高效率的方式。“身为城管,在其位谋其职,我没有选择。”王说。
   而用海淀城管大队队长尹肇江的话说,北京有30万无证摊贩,而他们城管仅有5000人。“一个城管要面对60个无证摊贩,不想用暴力都难。”
   1997年北京市宣武区城管监察大队成立时只有5项职能,但是9年过去,历经3次职能扩张。到2002年时扩大为8项职能105项行政处罚权。到现在,已经包括了13大类共285项行政处罚权。涉及范围之广,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井盖丢失、下水道排水口堵塞、燃气管线漏气、违法停车、毁坏绿地、施工现场扬尘、黑导游等等各种杂事,都在城管的管辖职责之内。每当城市发展中出现了新的问题,城管管辖的范围就有可能扩大一次。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专家马怀德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的记者采访时指出,现在城管成了矛盾的焦点,它集中体现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规模在迅速膨胀,流动人口在不断增加,流动人口的子女的教育问题、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医疗问题,这些问题城管是解决不了的。城管的权利只是完整的执法权力中的一段,或者说末端的权利,就是处罚权。它没有前面的管理权。比如商业部门负责商业网点的布局,城管只负责取缔,没有执照就取缔。但有时候这种布局可能就不合理,比如这里原来有商业网点,在开发商开发房地产用地之后,这些网点都拆了,卖了,无法满足这些社区的消费需求。这就会出现游商,无执照摊贩,城管又只负责取缔,这样就必然会出现冲突。
   马怀德强调指出,我们的城市管理不能为了追求城市管理的洁净、整齐、文明,就一刀切地把所有看不惯的东西都赶出城外。这可能达到了城市整洁、文明、花园城市的要求,但实际上又失去了很多,失去了老百姓需要的便民服务或者不同层次的消费要求,让一些本来在这里就业、维持生计的人失去了市场。而且,可能一时解决了问题,但是从长远来看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所以城市管理者要承认现实,要面对现实。
   “城市管理要搞,也要让农民进城卖桃”。今年6月份,在视察河南时,温家宝在洛阳市农村考察期间,询问农民有什么意见和要求,一位农村妇女直言不讳地告诉总理,桃子熟了不能进城卖是最大的苦恼。
   为了创建文明城市,洛阳市在今年出台了一个规定,对卖桃的农民设了“禁令”,没有固定摊位和证件的果民就进不了城。“偷着进来的,城管员逮住就罚款200元。”对大多数农民来说, 200元钱的罚金足以让他们对城市望而却步。
   温家宝的话在洛阳市很快得到了实现,洛阳市政府改变了原来的决定,在城区原有农贸市场的基础上,增设62个瓜果直销点,发放果农进城直销特别许可证,让果农进城搞直销。
   洛阳市的事情并不偶然,全国其他城市依然有类似的壁垒,2005年南京市规定农用车不许进城,由此导致农民无法进城卖瓜。郑州市也规定从2005年起全面禁止农用瓜车进入市区,该市还规定,农用瓜车强行闯入市区将被处以1500元的罚款,瓜农还有可能遭受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今年,合肥市提出创建“无摊城市”的设想,据此禁止农民当街卖瓜。
   “也要让农民进城卖桃”的讲话在媒体上得到了宣扬,有些城市悄悄地放松了禁令。但还有一些城市仍然把农民拒之城外。显然,国家总理不可能四处奔走处理“让农民进城”的问题,但这样的思路应该会给政府部门以更多的启示。
   “从我个人观点看,大部分游走于街巷间的商贩所经营的品种多是蔬菜、水果、简单日用品等。他们之所以长期存在,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满足或方便了市民的需求,从这个角度看,这类游商与市民之间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关系。”北京社科院马晓英研究员说,“我们需要反思的是现阶段市场分布是否能完全满足或方便市民的需要”。
   清华大学教授秦晖认为,作为城市边缘群体的外来人口,虽然大多在城里处于社会下层,但其处境仍然明显比在原籍时要好,同时他们在城里立足未稳,处于创业状态,更需要社会安定并希望现存秩序能容纳他们。但现在恰恰缺乏这样一种秩序,而现有的秩序要求他们退回去,或者另找出路。
   在饭碗的背后,是社会秩序面临重新调整的困难。“重建一个社会秩序、一个规则,首先就是规则要有合法性”。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路路说,要让人在这个规则上有活路,这样的规则才会被认同。
请就所提出的对策建议,进行论证。既可全面论证,也可就某一方面重点论证。要求: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000字。

选项

答案 加强治理流动摊贩,全面建设和谐城市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摊贩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一道难题。占道经营,妨碍交通,造成环境污染等现象给城市建设带来了许多问题。有些地方出台了“不再一律封杀马路摊点”和“有序开放马路摊点”的政策。这些做法即尊重边缘群体的生存权利,又解决了部分低收入群体的生计问题,为市民生活提供了方便,降低了市民的生活成本。 但是城市的市容市貌毕竟是关系到一个城市建设的重大事件。全面管理摊贩依旧是摆在城管面前的一个严肃的问题。 第一,加强对主干道、重点区域流动摊贩的管理。在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的管理是城市管理局工作的重点,沿街叫卖流动摊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是被取缔的重点对象。加大巡查执法力度,采取警告、罚款、暂扣其作业工具等行政手段,但必须加强文明执法的方式,避免发生冲突。通过整治,使城区主干道、重点公共场所基本杜绝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噪音扰民等现象。 第二,加强对生活小区、背街小巷流动摊贩的管理。分布在城区各角落和居民小区的流动摊贩点多面广,也是城管部门工作的薄弱环节。需积极建议政府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发扬权责分明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城管工作重心的下移。督促各街办根据其辖区实际情况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整治背街小巷、居民生活区内杂乱无章的流动摊贩,拆除业户原先杂乱无章私自搭设的经营设施,规划集中经营场所,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大对背街小巷的巡查力度,使这一现象有明显好转。 第三,用“疏导”的治理方式改变传统的“围堵”方式。城管部门可以考虑在“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对部分小巷摊区进行统一规划定位,统一经营设施,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的方式,引导流动摊点进入合法摆摊区域进行合法经营。避免影响周边市民的日常生活,在市区部分路段划出特定区域后,要经过周边市民同意后,方可设置一些便民类摊点。另外向小摊贩免费发放经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使其纳入到工商和规划部门的管制范围。 第四,建立长效管理、治理机制。解决流动摊贩扰民问题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城管部门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网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使流动摊贩扰民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要解决流动摊贩问题,就像治理江河一样,需要一个全面的有效管理方式。因此城市管理者应对“摆摊者”行为进行合理有效的约束,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限制乱摆乱放。加强对摊贩遵纪守法,的教育,净化居民的生活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其朝着有利于社会环境的方向发展,我们才能更好地建设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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