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拟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乙遂找到丙,丙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就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
甲、乙拟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乙遂找到丙,丙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就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
admin
2021-02-27
27
问题
甲、乙拟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乙提供担保。乙遂找到丙,丙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就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物。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的协议,未经丙同意。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B种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B种货物由丁向乙提供。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有关先履行抗辩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乙无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C、其成立要件为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危险,且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
D、适用于双务合同
E、属于一时的抗辩权
答案
B,D,E
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之间有先后履行顺序;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
乙在甲、丁未履行其到期供货义务时未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在丁向其提供货物时也接受了货物,可视为乙认为甲、丁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乙的先履行抗辩权消灭。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nu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法理论和有关规定。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012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经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的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北京的甲将其存放在天津码头某仓库的一批货物出售给上海的乙,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重庆,如果发生纠纷应当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天津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后因乙迟延支付购货款,甲拟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效果转移于被代理人的代理,是()。
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代理的是()。
张某与甲银行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以其所有的房屋设定抵押,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在抵押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不包括()。
随机试题
A.72h判定结果 B.18~24h判定结果 C.1~2h判定结果 D.2~3min判定结果 E.30min判定结果补体结合试验
母猪,3.5岁,体格偏瘦,怀孕114天时分娩,产出8个胎儿后努责微弱,40分钟后仍不见胎儿产出。B超检查可见子宫后部有多头活胎。首选的助产药是
检查肌张力时,患者必须
依据《民法通则》中,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主权利,其中身份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面层混凝土板常分为普通(素)混凝土板、()和钢筋混凝土板等。
以下关于自书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
关于建设筑工程项目,下列4个选项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问题。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130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3.54倍,年均增长16.3%。其中,出口2881.9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9倍,年均增长11.8%;进口4248.1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4
Somepeopleseemto_____onthepressureofworkingunderadeadline.
万众一心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