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872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dmin2019-09-19  29

问题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托加工一批烟丝,委托方提供的烟叶成本48720元,甲卷烟厂收取含增值税加工费2436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30%,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计算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48720+2436÷(1+16%)]÷(1-30%)×30%=21780(元)
B、(48720+2436)÷(1-30%)×30%=21924(元)
C、48720÷(1-30%)×30%=20880(元)
D、[(48720+2436)÷(1+16%)]÷(1-30%)×30%=18900(元)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故本题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甲卷烟厂收取的2436元是含增值税加工费,作价税分离处理;48720元是成本,不含增值税。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48720+2436÷(1+16%)]÷(1-30%)×30%=21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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