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某和何某约定二人之间的债务,由何某的男友夏某每月代其向章某偿还债务3000元,期限3个月。夏某履行2个月后,因和何某分手。以自己并不对章某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和夏某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dmin2013-09-26  28

问题 章某和何某约定二人之间的债务,由何某的男友夏某每月代其向章某偿还债务3000元,期限3个月。夏某履行2个月后,因和何某分手。以自己并不对章某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履行。章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和夏某承担违约责任。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夏某和何某分担违约责任
B、夏某承担违约责任
C、夏某和何某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由何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

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了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即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涉他合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中,合同法严格按照合同相对性原理解决违约责任问题,也即只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不能被合同当事人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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