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 该制度的法律效果如何?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 该制度的法律效果如何?
admin
2019-06-27
47
问题
《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请分析:
该制度的法律效果如何?
选项
答案
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形成债的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承担适当管理、通知以及报告与计算的义务:本人负有偿付该费用的义务。此处的必要费用,包括管理人在管理或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该必要费用,一般以本人所受利益范围为限。管理人为本人利益而以管理人的名义负担的债务,有权要求本人直接向债权人清偿。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五章第四节中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为了实现在特定时期权利人利益的最大化而采用的重要手段。因而,在债权概述这一章具有重要的位置。希望考生认真全面把握这个考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e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公司职员甲办理了某银行的信用卡,在商场持卡消费2万余元。在向银行还款前,甲突患精神病。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2题)
甲不慎丢失贵重首饰后,在媒体上发布悬赏广告,称“若有归还者,给付酬金1000元”。乙拾得首饰并归还给甲。几天后,乙看到甲此前发布的悬赏广告,遂要求甲支付酬金1000元,甲拒绝。根据法律规定()(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7题)
甲在某学校附近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被刘某举报。甲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同时宣告禁止令。关于该禁止令的适用,正确的有()(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5题,2015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5题)
甲潜入赵家客厅盗窃财物时,惊醒了在卧室里睡觉的赵某,甲逃跑时与过来查看的赵某相撞,致赵某倒地并受重伤。对甲应()(2014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5题)
对于下列毒品犯罪,我国可按照普遍管辖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有()(2014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1题)
甲以迷信方式恐吓刘某有灾祸,刘某一时慌乱,请甲帮助自己。甲让刘某带10万元现金作“镇邪物”,找法师“消灾”。途中,甲趁帮刘某拿包之机,用书本调换了10万元现金。甲的行为构成()(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7题)
甲乘坐公交公司司机乙驾驶的公交车时,公交车与一私家车相撞,甲受伤致残。经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对此,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50题,2013年法学基础课多选第26题)
试论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2014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35题)
下列选项中,符合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规定的有()(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2题)
随机试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任命
HowShouldYouBuildupYourVocabulary?[A]Exactlywhatdoyoudoduringanormalday?Howdoyouspendyourtime?Paul
长期以来,世界各国的许多心理学家和管理学家曾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理论来解释人的激励问题。请简述公平理论的基本内容。
任何认识都直接来自实践。
沥青油毡保护层的优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投标报价计算过程中,下列公式正确的有()。
生产经营规模大,经济业务量较多的单位,适用()。
资本流动对资本流出国的积极影响主要有()。
每个人最大的成长空间在其最强的优势领域。一个人才的奇迹都是在最适合自己的岗位上和最能发挥自己优势的领域中创造出来的。使用人才应当唯器是适,用其所长,各得其宜。大才大用,中才中用,小才小用。这段话的主旨是:
从他的话音里。我能听出东西来。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