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达维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丽贝卡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可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送达?( )
中国达维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丽贝卡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可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送达?( )
admin
2022-06-02
32
问题
中国达维公司因与在美国设立的丽贝卡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于该外国公司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可采用下列哪种送达方式送达?( )
选项
A、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分支机构送达
B、可向丽贝卡公司设在中国的任何代表机构送达
C、如丽贝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可向丽贝卡公司在中国的任何业务代办人送达
答案
C
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AB错,不是任何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都可以送达。C正确,D错,业务代办人应当是有权接受送达的,而不能是“任何”业务代办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d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张某有祖传的玉雕一尊,委托德龙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最终被一家文化公司以140万元的价格买到。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5年)张某到某市公交公司办理公交卡退卡手续时,被告知:根据本公司公布施行的《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退卡时应将卡内200元余额用完,否则不能退卡,张某遂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公交公司依据《某市公交卡使用须知》拒绝张某要求,侵犯了张某自主选择服务方式的权
(2016年)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
(2017年)某省人大选举实施办法中规定:“本行政区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与本行政区域内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平均人口数之间相差的幅度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5年)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5年)选民王某,35岁,外出打工期间本村进行乡人民代表的选举。王因路途遥远和工作繁忙不能回村参加选举,于是打电话嘱咐14岁的儿子帮他投本村李叔1票。根据上述情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08年)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根据《宪法》,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本所律师执业行为。根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某律师事务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2021年泰安)以下不属于新课改提出的三维课程目标的是()
阅读下列短文,回答问题自言自语(其六)史铁生自然之神以其无限的奥秘生
法人必须有其名称,法人的名称具有()。
(2007年)如图2.6-2所示,由冷、热两个表面构成的夹层中是流体且无内热源。如果端面绝热,则达到稳态时,传热量最少的放置方式是()。
香港会展中心在建设开始时编制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划,其主要内容不包括()。
当桥梁跨径在8~16m时,简支板桥一般采用()。
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包括()。
某企业的总资产净利率为20%,若产权比率为1,则权益净利率为()。(2009年原制度)
远期外汇交易的最大优点在于()。
Thefollowingarticleisaboutthe"parenttrigger"lawsintheUS.Thebasicconceptofthepolicyisthatparentshavetheab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