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 )。

admin2014-07-22  25

问题 清末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    )。

选项 A、三级三审制
B、三级二审制
C、四级两审制
D、四级三审制

答案8

解析 考查要点是清末实行的审级制度。清末的司法系统分为四级:大理院、高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实行三审终审制,即审级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考生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关于审级制度比较容易和其他历史时期实行的审级制度混淆,为了帮助考生复习的便利,特在此将各时期的审级制度归纳如下:清末和北洋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度;南京国民政府实行三级三审制度;工农民主政权实行四级二审制度;解放区人民法院体制完善后,实行三级三审制度。综上分析,A项、B项和C项均与题意不符,应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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