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大爷在小区散步时,被赵女士家的爱犬咬伤了左腿,两人互相争执,王大爷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赵女士赔偿并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送达表述不正确的是:( )
王大爷在小区散步时,被赵女士家的爱犬咬伤了左腿,两人互相争执,王大爷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赵女士赔偿并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送达表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6-30
29
问题
王大爷在小区散步时,被赵女士家的爱犬咬伤了左腿,两人互相争执,王大爷一气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赵女士赔偿并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支持了王大爷的诉讼请求。关于本案送达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法院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判决书,赵女士以不服裁判为由,拒不签收判决书的,法院可视为直接送达
B、王大爷由于腿伤未愈,告知法院不便下床收取判决书,希望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法院遵循当事人意愿采取电子送达方式
C、赵女士因为误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作为家犬来养,被处以行政拘留,法院委托公安机关代为送达
D、如果法院审理后通过调解结案,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分别送达王大爷和赵女士住处,由于两人均不在家,法院采取录像、拍照等方式进行留置送达
答案
B,C,D
解析
考查各种具体送达方式。《民诉解释》第13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第1款的规定,因为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涉及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8条的规定,委托送达的被委托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而不能是任意单位,C项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133条的规定,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Db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单某将八成新手机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卢某,双方约定:手机交付卢某,卢某先付款1000元,待试用一周没有问题后再付3000元。但试用期满卢某并未按约定支付余款,多次催款无果后单某向M法院申请支付令。M法院经审查后向卢某发出支付令,但卢某拒绝签收,法院采取了
2012年1月,中国甲市公民李虹(女)与美国留学生琼斯(男)在中国甲市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一直居住在甲市B区。2014年2月,李虹提起离婚诉讼,甲市B区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84题,多选)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82题,多选)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当事人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三81题,多选)
赵洪诉陈海返还借款100元,法院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关于该案的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40题,单选)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某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裁决解除双方合同,还裁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损失六万元。关于本案的仲裁裁决,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86题,多选)
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83题,多选)
甲公司是合伙企业乙的有限合伙人之一,乙运营良好但是一直没有向甲公司分配利润。后甲公司经营不善,法院裁定进:行破产重整,根据重整计划,甲公司被注销,全部资产及权利义务关系归丙公司承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09年)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某国乙公司签订仪器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中国丙银行为开证行,中国丁银行为甲公司申请开证的保证人,担保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乙公司向信用证指定行提交单据后,指定行善意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后甲公司以乙公司伪造单据为由。
随机试题
关于生物群落数量特征的正确叙述是
关于临床诊疗道德原则,说法错误的是
某县法院在审理赵康抢劫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赵康可能有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但检察院的起诉书及所移送的证据材料中却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此时,审理本案的合议庭应按下列哪种方法处理?( )
由于发生了不能抗拒的情况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使当事人无法完成诉讼活动的情形指( )。
企业改革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的,应采取出让或租赁的方式处置。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弥补各自的缺失,就要寻求一个优化的均衡点,以体现规划的()。这就要求规划是粗线条的,有弹性的(目标是一个容许浮动的区间)。
不论单位还是个人都可签发空头支票。
商朝前期屡次迁都,最终定都于殷,这位迁都者是( )。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20世纪80年代的油价下跌,缘于美国与欧洲需求下滑,加上英国北海石油的崛起,欧佩克的主导力量沙特大幅减产近3/4仍不奏效,后来祭出“逆向冲击战略”,增产石油造成进一步价格下跌,最终重夺被稀释的石油定价权,并在后来几年逐步稳住了市场。如今
“三个代表”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