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20日,江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一电子产品的发明专利,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后,于2000年10月5日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并进行了登记和公告。2001年2月1日,英国某公司(未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或分支机构)认为江某的发明与中国专利局于1998年授

admin2008-06-22  38

问题    1998年5月20日,江某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一电子产品的发明专利,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后,于2000年10月5日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并进行了登记和公告。2001年2月1日,英国某公司(未在中国设有营业机构或分支机构)认为江某的发明与中国专利局于1998年授予其专利权的发明相同,请求中国专利局撤销江某的专利权。专利局经审查,作出撤销江某专利权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江某和该英国公司。江某于2001年3月10收到通知书,于2001年6月8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1年8月5日撤销专利局的决定,决定授予江某发明专利权。英国公司和中国专利局都不服。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英国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英国公司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英国公司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英国公司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

解析 《专利法》第41条第2款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46条第2款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两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不得再申请复审。因此,A项“英国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正确,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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